上海崇明区政协前副主席张荣因贿赂被判十年二个月
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0日公开宣判,前崇明区政协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张荣因受贿罪被判处十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,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。法院还决定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,并将其上缴国库。经过审理,张荣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工程承包等事项中提供帮助,非法收取贿赂,金额累计超过631万元。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予以惩处。张荣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受贿情况,积极退赃,因此在量刑时被酌情从轻处理,最终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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